
新年启新程,法治护民生。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第八次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筑牢民生安全司法防线,2月24日,未央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宝玲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柱军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敲响新年刑事审判“第一槌”。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对外销售,严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身体健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现场庄重肃穆、秩序井然,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精准把控庭审节奏,细致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庭审全程规范高效、公开透明。本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是最基础、最根本的民生,该案的公开审理,是未央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实践,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法治防线。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办理涉食品安全案件,坚持依法从严、快审快判,向全社会传递出司法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出重拳、绝不姑息的鲜明信号。该案的审理既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务实举措,更是法检两院协同发力、同向履职、守护民生福祉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未央区人民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贯彻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部署,加强与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凝聚司法合力,织密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网,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未央融媒